“低音炮”扰民遭遇执法尴尬环境噪声标准有待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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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5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袁晓岚报道崇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在刚刚结束的酒吧噪声突击检查中发现,虽然“扰民”酒吧的数量已降至仅2家,但面对穿透力极强的“低音炮”,执法人员却显得有些无奈: 尽管老百姓反映强烈,然而国家现行环境噪声标准只对高音规定了最高限值,对超低音音响产生的低音噪声却未作出明确规定,执法无法可依。
据了解,崇安区一酒吧自去年开业后就经常使用低音炮,严重干扰周围居民,为此环保执法人员曾多次到居民家中体验。由于“低音炮”震撼力极强,随着墙面传到居民家中,连桌椅都震得“颤抖”。为此,监测人员也带仪器检测过,结果发现“低音炮”的声响居然不超标。居民们对此表示不解:明明感觉不舒服,仪器测出来怎么会达标呢? 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联动办王晓飞主任介绍说,我国现行的环保法规中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只对高音规定了最高限值,即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音响在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但对于住宅区内超低音音响所产生的低音噪声,未作出明确规定。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低音炮”的声波却具有极强的震撼和穿透力,其“绵力”会给听者带来“内伤”,低音炮发出“咚咚”的低频噪音,使楼房地板、步行通道、百叶窗都跟随震动,让人烦躁。更严重的是,重低音和大楼内置设施共振产生次声波,而这可能破坏大脑神经中枢。他们接到这些反映,一般也只能协调,暂时没有理想的处罚依据。 为此,他们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增设专门条款,以进一步加强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