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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没有当场刮奖 中奖遭商家拒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20: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张磊

  本报讯13日,道里区的陈先生没有当场刮奖,结果中奖后遭商家拒兑,哈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500元以下的奖项由发票开具人“当场”代垫兑付。

  据陈先生说,他11日晚在道里区某饭店请朋友吃饭,酒酣之后结账时拒绝了店家的
打折不给发票的建议,一共索得发票13张,总值200多元钱。由于当天晚上朋友很多,也喝了不少酒,要完发票也没刮奖就回了家。隔天后才想起还有奖没刮,拿出发票一刮奖,竟有三张发票都中出了现金10元的奖。可当陈先生兴冲冲去前晚吃饭的店里兑奖时,店家称必须现场刮兑,过后不付。

  哈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发票背面的兑奖须知注明,500元以下由发票开具人“当场”代垫兑付。500元以上的奖,可于10日内至地税局兑付,逾期作废。也就是说,即刮即兑的奖,市民应在索要发票后即时现场刮开。陈先生没有现场刮开,第二天店家拒兑,在规定上店家并无违规的地方。

  地税部门提醒,自元月1日起,哈市将采用全省统一的发票摇奖办法,消费者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可在当场“即刮即奖”的基础上,自动参加“二次摇奖”。新版发票每期设特等奖1个,奖金20万元;一等奖2个,奖金10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5万元;三等奖40个,奖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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