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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灯坠落女主人毁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5日02:50 深圳商报

  水晶灯坠落女主人毁容

  厂家称系安装不当所致,事主认为灯的质量有问题

  【本报讯】市民戴小姐没想到,花1200元买回家的豪华水晶灯竟会成为毁坏自己容貌的“罪魁祸首”:这盏水晶灯安装刚刚五天,突然从客厅的天花板上脱落,她的右侧眉骨
和眼睑多处受伤,在手术缝合后,她右眼的双眼皮变成了“单眼皮”。

  日前,戴女士向本报反映,元月3日,她在梅园路的安华装饰城中仓3号店铺花1200元购买了一盏“爱尔曼”品牌的水晶吊灯。回家后,戴女士找来小区管理处工程部的维修人员帮着安装。那位维修师傅说,凭着他长期的安装经验判断,这盏水晶灯足足30多斤重,而生产厂家配备的固定螺丝太短了,恐怕承受不了灯具的重量。听了维修师傅的话,戴小姐打电话到中山市的厂家去咨询,厂家的回复是:“没问题,我们都做过试验的。”在安装时,管理处的那位维修师傅还一再告诫她说:“我真担心这灯有一天会掉下来,到时候出事了,你可别怪我啊!”

  到了8日晚上,维修师傅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当晚10时许,戴小姐认为水晶灯里有一根小灯管的颜色不协调,让老公更换一根。她老公攀着梯子爬上去,戴小姐则站在下方接应,就在她老公刚刚拧开那根小灯管尾部的螺丝时,眨眼间,那盏硕大的水晶吊灯就砸了下来,她老公发现不妙,伸手去抓,但为时已晚,吊灯一下子就砸到戴小姐的脸上,她当即血流满面。

  经医院检查,她右眼上部的眉骨和眼睑等多处被灯具划伤,右眼睑缝了3针。

  销售这盏水晶灯的商家向记者解释说,事发次日,戴小姐便来找他们交涉,他们帮着联系中山市的生产厂家。元月10日,厂家作出答复,称此起意外伤害事故系客户安装不当所致。对这一结论,戴小姐无法接受,她表示将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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