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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中关村女厕偷窥未得逞后企图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3: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19岁的河北农民马某,偷窥上厕所女子未能得逞后,佯装是“收厕纸”的企图强奸,但因女子大声呼救反抗而未能成功。惊慌的马某逃跑时又失手被擒。日前,市一中院二审时维持一审判决,以强奸未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4年。

  检方指控马某涉嫌强奸罪,并宣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2005年5月29日上午10点多,马某经过中关村财智大厦时,突然萌生了想偷窥妇女上厕所的想法,遂乘坐电梯来到大
厦5层。马某尾随一名中年女子走入女厕所,并进了女子隔壁的便池,但由于隔档过高,偷窥不成。马某又萌生强奸该女子的念头,当女子离开时,马某手持一纸篓尾随跟出。“我本想用纸篓罩住她的头。”马某说,由于被女子发现,他赶紧称自己是“收废厕纸”的,并趁女子转身要走之际,用纸篓罩住了她的头。女子当即大喊救命,马某慌了,他赶紧用一只手捂住女子的嘴,另一只手掐住女子的脖子,威胁说“再出声就弄死你”。但女子没有被他吓住,狠狠咬了一口马某捂嘴的手,并趁马某松手时,大声叫喊。马某说,他踢了女子几脚后,冲出了女厕往楼下跑,被一男子抓获。

  在一审被以强奸未遂判刑4年后,马某提出上诉,称当时只是想猥亵那个女的,至于在公安机关的“强奸”供述,是因为他当时不知道“强奸”的含义。

  受害女子作证称,马某曾将她压在地上,在她抓挠并咬伤马某的手后,马某才又踢了她的头几下向外跑。法院认为,马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知道强奸的含义,他使用语言威胁及暴力手段,企图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而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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