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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建厕所楼下遭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7:0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乔青)近日,本市兰山路一住户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楼上邻居拆除私建的厕所并对自己进行赔偿。

  2003年初,黄先生发现自家一间屋顶渗水,后发现是由于楼上王某私建厕所造成的。黄某将王某告上市南法庭。一个月前,法院判决王某拆除私建的厕所,但对黄某提出的两万元损失费没有支持。昨天,黄某的家人告诉记者,王某至今仍未拆除厕所,他们已于日前
上诉到了市中院,并再次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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