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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查房期间病人跳下5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7:0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栾磊)病人在医院医生2个小时的查房期间内跳楼自杀。死者家属把医院告上法院,认为医生看护不周是导致病人自杀的原因之一,向医院索赔20万余元。李沧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中年妇女王某因患糖尿病于2005年10月份住进了李沧区某医院5楼病房。王某入院一周后的一天,医生和平常一样根据安排对病房进行检查和消毒,从上午8时许到10时许,家
属被安排在病房外面等候。到了10时许,医生查房结束后,王某的家人进了病房却发现王某不见了。

  正当家人寻找时,突然听到门外有人喊“有人跳楼了”,随后,王某的家人从窗口发现跳楼的正是王某。民警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多方侦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王某死后,他的家人将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医生在查房期间明明知道患者家属不在病人身边,对王某看护不周导致王某有机会跳楼自杀,并且医院病房附近的栏杆不够高,没有达到病房栏杆应有的标准,致使王某能轻易爬过去跳楼,因此医院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责任。同时王某的家人还提出,病房门上的玻璃是磨砂的,家人虽然就在门外,但无法看清病房里的状况,以至于未能及时发现王某跳楼。综合上述观点,王某家人要求医院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0万余元。

  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被告医院感到很意外,医院有关负责人认为,病人趁医生查房的空当跳楼自杀与医院没有关系,因为王某不是特护病人,医院不可能安排人24小时看护,而且医院的栏杆、玻璃等设施都达到了安全标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完全没有理由。据悉,李沧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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