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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在网上互以情人相称坑骗网友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8: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QQ聊天本是交友联络的好方式,有人却利用网络聊天进行诈骗。2005年12月30日,经安徽省定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高中女生黄某平时喜欢上网。2004年11月的一天,黄某在网上结识了网名叫“食无鱼”的臧某,不久双方在网上互以情人相称,臧某把手机号码给了黄某。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黄某以回家没路费、治病等为借口,先后骗取臧某汇款1.8万余元。2005年1月22日,黄某认识了彭某,在彭某的指使下,黄某以父亲被押、要和臧某订婚等多种借口,先后43次骗取臧某汇款7万余元。法院审理后,鉴于黄某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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