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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脑死亡者将器官捐给四位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01 无锡日报

  这可为以后同类捐赠案例提供参考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报道:去年12月28日因车祸意外脑死亡的年仅25岁韶关男青年,在家人的无私捐赠之下,把一对肾脏、两片角膜捐给广州、武汉、深圳三地的四位患者,这是广东首例公开见报的脑死亡器官捐赠者。

  前日下午,其中一位接受了肾脏捐赠的病人王先生在省中医院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在去年12月29日晚接受肾移植手术,经过13天的康复治疗后,目前随时可以出院。他激动地说:“我要谢谢那位不知名的韶关青年,还要感谢他家人给我重获新生的机会。”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委陈忠华教授向记者透露,这名韶关男青年进行摘除器官手术后的24小时内,把器官分别捐献给四位病人,另外三位患者是30岁的湖南病人张小姐,因为肾功能衰竭、功能性心衰,在武汉同济医院等待移植肾已经半年;深圳市眼科医院则为两名男病人移植了角膜,病人上周已经出院。

  陈忠华教授认为,韶关此例脑死亡器官捐赠成功带来了深远的意义。在器官移植医生摘取捐赠者的器官时,当地法医全力配合,记录因为摘除器官造成的伤口及身体发生的变化。在今后涉及司法尸检和器官捐赠两难矛盾时,这个成功范例可以作为同类捐赠案例的参考。陈忠华指出,在脑死亡法还没正式出台前,司法、公安甚至有的地区卫生部门都不愿意承担器官捐赠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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