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企业公民应积极承担起环保的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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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0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南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5日说,环保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企业公民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之一,应积极承担起环保的社会责任。 “当前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是重要原因之一。” 潘岳在中国环境记协与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作的“地球奖”签约仪式上说,治理好环境污染,不仅
据介绍,“地球奖”是环保领域内最早的政府大奖,一直保持着民间和非商业化的特点,2003 年因故中止。潘岳提出,“地球奖”要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示范作用,继续赞扬那些以自己的行动改写地球命运的人,并带动更多民众积极参与到环保中来,成为民众投身环保事业的强大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