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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欠债不还遭法院扣车报假警称车被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小飞 通讯员 蓝永山) 1月7日,紫金县政协委员黄志强两次报假警,妨碍法院执行公务,被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去年,根据惠州市两级法院判决,被申请人黄志强应给付17.68万元欠款给两名申请人。判决生效后,黄志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

  1月7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执行法官前往紫金县,依法对黄志强已被查封的车辆进行扣押,要求黄配合法院的执行活动。黄未予理睬,自行走开。

  在执行法官扣押该车辆返回惠州途中,黄志强拨打紫金县110报警,谎称其车辆被抢劫。紫金县公安民警在蓝塘路段设岗哨拦停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出示有关法律文书和扣押车辆手续后,紫金县民警予以放行。

  不料,在执行人员押送车辆进入惠州地界时,车辆突然熄火,惠州公安民警随即到达。原来,黄志强在第一次报假警之后,又向惠州110报警,称其车辆遭到抢劫。惠州公安机关利用车辆的卫星防盗跟踪系统,断开了被执行车辆的油路,使车辆无法行驶。

  惠城区法院认为,黄志强身为紫金县政协委员,不但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反而两次谎报警情,妨碍法院执法人员履行公务,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黄志强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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