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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雷管被逮捕(11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5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 家住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的庞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因为“一不留神”,竟惹来了牢狱之灾。2005年12月30日,庞某及“车夫”李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博白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12日中午,庞某从亚山街搭车到博白县城。在车上,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走近与庞某搭讪,聊了一会后,那位陌生男子压低声音问庞某要不要雷管,价格可以优惠
,买过来再卖出去可以赚一些钱。庞某想了一阵后,同意与那名陌生男子做一笔买卖,并把家里的地址留给了那个人。第二天,那位陌生男子来到庞某家中,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庞某以1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名男子的3800枚雷管。买到雷管后,庞某急于把“货”出手赚上一笔,12月15日早上他便打电话给一个熟人李某,叫其搭他到本县江宁镇卖雷管,并说给100元工钱。李某见庞某出手如此豪爽,马上答应了他。当天,李某便驾驶摩托车搭载庞某把3800枚雷管带到江宁镇某石场。打工仔说,老板不在,我们作不了主,我把老板的手机给你,你跟他联系吧。接着,庞某便打电话给石场的张老板商谈卖雷管的事情,张老板说等一会儿就回来,请庞某稍等。

  庞某和李某左等右等石场的张老板不见出现,却来了几位公安民警,把他俩给铐住了,那3800枚雷管也被当场收缴。

  2005年12月15日,庞某和李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杨小龙 邹华珍)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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