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扯平”要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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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04 新文化报 | |||||||||
赊不到烟丢面子,抢着了烟却失了自由 本报讯(记者 苗颖 通讯员 王丰林) 1月12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李某和孟某批捕。 李某在长春市宽城区铁北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因店主不赊烟给他,报复心切,他伙
去年12月7日15时,二人窜到食杂店。李某将门关上,将菜刀架在女店主张某的脖子上,威胁其把钱拿出来!二人从柜台钱盒里翻出200元钱,还抢走一张价值50元的电话充值卡,同时还抢走各种香烟11盒。临走时,李某对女店主张某说:“你知不知道今天为啥来抢你,你不赊烟给我,弄得我很没面子,所以就来抢你,今天咱们扯平了。”说完二人逃跑。张某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12月8日上午,公安机关在长春市二道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李某和孟某抓获。(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