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申市区不准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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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1: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报道)随着春节的临近,针对有些市民认为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有可能“松绑”的误解,市警方就此提醒市民不准在市区范围内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凡违规者将被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等处罚。 汕头警方表示,今年绝不会对烟花爆竹开禁,相反,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据汕头公安治安部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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