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动干戈只为一帽 两个少年年轻气盛付出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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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6: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范宏雷)由于一顶帽子的缘故,两个血气方刚的小年青大打出手,一方甚至用刀将对方戳伤,不过双方也为自己的年轻气盛而付出代价。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 2004年12月23日晚上,18岁的梅某在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钟公庙菜场旁边的孤鹤网吧玩游戏时,发现一旁坐着的15岁的孙某头上戴的帽子很时尚,便伸手想去摘帽子。孙某不肯
推搡过程中,梅某起脚踢了孙某,孙某也不甘示弱,拿出弹簧刀刺在梅某的左腿上,致使梅某左侧股静脉裂伤,梅某为此花去医药费8千余元。经鉴定,梅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孙某家人支付梅某医药费4000元。2005年底,梅某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赔偿医药费等合计2万余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孙某虽系未成年人,但在双方争执过程中用刀刺伤梅某的事实存在,由此造成的损失,孙某应该负主要责任。而梅某先动手摘对方帽子,后又关掉游戏机而引起纠纷,又不考虑对方是未成年人,而与之发生相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负相应的责任。法庭最终判决孙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梅某的损失10960.5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