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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价部门:将执行差别热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0:13 哈尔滨日报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在12日举行的哈尔滨市热价调整听证会上,物价部门将首次提出差别热价的定价方式,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的价格调整将有所不同,尽力兼顾居民供热的社会公益性。

  据悉,按照房屋权属性质,居民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将有所差别。其中居民住宅用热的价格调整幅度肯定会远远低于企事业单位或者商业用房。物价部门说在听证会前期做了充
分调研,参考了哈尔滨其他公益性产品价格以及省内外城市供热价格形式,将确定出合理的调价方式;另一方面考虑非居民热用户和居民热用户耗热系数不同,进行差别定价。比如作为非居民热用户的大型商场,每天客流大,人来人往,热损耗肯定远远高于居民住宅,如与普通住宅的热价一样,显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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