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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一张许可证被炒到8万元!“网吧经营手续”热炒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12 舜网-济南时报

  临近春节,各类市场人气旺盛。一个见不得光的交易也暗中红火起来——通过收购、转让,一张工本费只有50元的“驻济网吧经营许可证”竟被卖到8万元一张。记者从市文化局市场产业处了解到,这种地下转让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是违法的。

  暗访许可证交易

  近日,记者在解放路东段、济大路等地发现了众多“求购网吧手续”的广告;同时,一些网吧也打出了“转让网吧(带手续)”的广告。

  13日,记者拨通了一部求购电话。对方说:“我们想要经营许可证,开价3.5万元。你如果同时转让店铺、机器设备,可以再谈价。”随后,记者从一正欲转让的网吧了解到,该店经营许可证的转让价是8万元。这家网吧的老板说:“我将许可证转让给你,网吧由你投资、经营、受益,但许可证法人代表一栏中填的仍是我的名字。要是文化部门来查,或者网吧需要同政府方面打交道,我会为你象征性地出面。”

  许可证成稀缺资源

  记者从市文化局市场产业处了解到,从2002年开始,国家停止审批经营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004年后,网吧行业主管单位文化部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连锁网吧才有资格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体网吧不再审批。从那时起,已经获批的单体网吧牌照就成了“稀缺资源”。

  据了解,我市拥有许可证的单体网吧约有700多家。倘若有人想通过正规途径加入网吧经营行列,惟一的选择便是加盟连锁店。但数万元的加盟费及每月不菲的管理费,又让投资者望而却步。于是,许可证的转让有了市场。

  从禁令颁布开始,网吧经营许可证的转让价格便一涨再涨,从最初的几万元到今天的8万元一张。记者从一些网吧经营者口中获悉,目前有人专门收购经营情况不好的网吧的许可证,等升值后再出手。

  许可证转让危害多

  据了解,2002年11月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市文化局市场产业处处长吴先生介绍,有些业主从他人手中买到许可证后,在网吧的配置、设施等方面达不到相关要求便开始营业;由于获取许可证的代价较高,网吧业主为了尽快收回成本,极易违规经营,如接纳未成年人并通宵营业。

  许可证交易何时停

  政府当初颁布审批禁令,主要是为了整顿网吧市场秩序,减轻网吧对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但非法经营许可证的出现,却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这一初衷。

  据了解,市文化局于春节前对此展开行动,按照规定,一旦发现牌照转让,转让者将被处以2~5倍于违法经营所得的罚款,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记者 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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