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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负责的妙作 将追究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本报14日A6版以《严正声明:用法律保护自己》为题报道了新泰克公司质疑华西医学院一协议伙伴论文造假,其致网站公开信激怒当事人——丘小庆教授的消息后,昨天下午,四川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该校副校长李光宪教授代表学校、华西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敬静代表医院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

  李光宪: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光宪说,四川大学历来提倡严谨求实的学风和严肃认真的科研精神,坚决反对学术上的弄虚作假,并制定了相关的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守则。丘小庆论文有关争议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四川大学对此高度重视,已启动相关程序,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对丘小庆在《Nature Biotech》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研究成果和证据,按科学的规范和要求进行调查核实。他保证,调查结束后将公布结论。

  李光宪说,据丘小庆所在单位反映,质疑丘小庆学术成果真实性的深层次原因,源于两年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新泰克公司签订的一项专利技术的转让合同,该专利的发明人正是丘小庆教授。合作双方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发生矛盾,由此产生商业纠纷。对此,学校和丘小庆所在单位领导曾多次出面进行过协调。现在提出退出丘小庆论文的合作者中没有一个是川大的教师,主要是该公司的雇员。

  他表示,现在涉及丘小庆论文有关专利的商业纠纷的解决已进入法律程序。在相关事实并未得到澄清之前,尤其在纠纷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应该依靠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以炒作“学术造假”的名义混淆视听,借以达到某种商业性目的的行为都是不负责任的。由此给四川大学带来的名誉上的损失,四川大学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静:纠纷焦点在于专利署名权

  敬静详细介绍了“商业纠纷”的背景:2001年,丘小庆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发明专利“人工合成的抗菌工程多肽及制备方法”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3月公布了该项申请,丘小庆为该项申请的发明人。经过协商,2002年5月,新泰克公司与华西医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华西医院以200万元人民币向新泰克公司转让了该项尚在公布状态的专利申请。按照合同约定,新泰克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了100万的首期款项,华西医院也按合同将该专利申请人变更为公司。此后,四川大学和华西医院为该项目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包括提供实验空间300多平方米,直接资金投入300余万元,所需相关支撑的开放实验室投入千万元。

  2003年底和2004年初,丘小庆教授进一步构思和设计了一系列新发明,由新泰克公司向成都市专利局办理了专利申请手续,而申请人仅有公司名称,而没有四川大学或四川大学华西医院。2004年,学校和学院的科技管理负责人向新泰克公司负责人提出四川大学应是这些发明的申请人之一的要求,希望公司尽快纠正,但公司一直未予纠正。2004年9月1日,丘小庆的专利申请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正式授权,按照协议公司应支付另外100万,但是公司一直未付,此后学校和医院多次向新泰克公司送达了要求履行协议支付余款的通知或律师函,但至目前,新泰克公司依然未履行协议。本报记者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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