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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酒后“报仇” 愣头青乱讲义气持刀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红霞 通讯员 代婷) 罗某今年21岁,家住新洲区。去年5月2日晚,罗某与陈某(在逃)在新洲区邾城街大礼堂门前吃夜宵,两人一直畅饮到次日凌晨零时许。

  “不行,我得去找一下朱卫桥(化名),前几天见到他,他还和我翻啊翻地,我想起来就有气!”酒至半酣,陈某突然起身。

  “你喝多了,今天别去了。”罗某知道陈与朱卫桥有旧怨,但陈某骑上摩托车就朝朱卫桥家的方向奔去,罗某怕陈某出事,便尾随其后。

  当罗某行至邾城街东城小区十字路口处时,见陈某与朱卫桥已经在互殴。他忙上前,一把将朱卫桥推倒在地,并按住朱,陈某从地上捡起红砖猛地朝朱的头部砸去,朱的女友跑来央求陈不要再打了,陈不听劝阻,拿出匕首朝朱的大腿部连刺数刀,罗某几拳将朱的女友打跑。

  挨了几拳后,朱的女友忙打电话喊朋友王秋雄(化名)帮忙,王秋雄开车赶到后,罗某从陈某手中拿过匕首,冲过去朝王的大腿猛刺一刀,然后又持刀追赶王秋雄。没追上,罗某转过来与陈一起将王的轿车玻璃打碎。

  在场解劝的两名朋友将被打得全身是血的朱卫桥送进医院,朱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朱卫桥系被刺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王秋雄为轻微伤。

  5月4日晚9时许,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记者昨悉,新洲区法院于近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罗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赔偿朱卫桥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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