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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领一帮娃行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康正王警)本报与西安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以“严打两抢一盗”为主题的“创建平安西安”活动正进行得如火如荼,15日晚,在市民配合下,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警大队一举打掉了一个14人的绺窃团伙。该团伙成员由吸毒者及10岁左右的孩子组成,“老大”是一名年逾五旬的单身妇女外号“嫂子”,他们常年在西安闹市实施绺窃,目前已交待作案百余起。

  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穆俊禄介绍,去年底,刑警队获得一条线索:在西安市客运站长期活动着一个以绺窃为生的犯罪团伙。刑警队立即组织以协查中队为主要力量的民警对该团伙进行跟踪、守候。

  协查中队队长马华与另外两名民警化装成打工仔,在贼窝对面租下房子住了近一个月之久,将贼的行踪以及偷窃行为都记录在案,并全部取证。

  15日晚,等到14名疑犯全部聚集在西安西门外一家旅馆,准备召开年终总结会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抓获,同时还发现了他们记录盗窃财物的账本。

  该14人团伙系由53岁的单身妇女王梅控制,王梅系千阳县农民。据警方介绍,她12岁就流浪西安,以偷窃为生,是派出所的“常客”,西安许多惯偷都知道她外号叫“嫂子”。

  经查,该团伙18岁以上者有6人,另有7人是1990年后出生,最小的年仅10岁,团伙中有6人吸毒。成员籍贯除陕西外,还有甘肃、宁夏两省区。

  经过警方审讯,疑犯目前已交待案件百余起。据了解,该团伙长期在西安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批发市场等闹市区实施绺窃,主要偷窃手机等财物。

  警方指出,该团伙大部分成员都是出于各种原因加入团伙的,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疑犯做思想工作,给予这些孩子更多关心,争取把他们从罪恶的深渊拉回来。

  目前,案犯暂交出12部手机、1万余元现金,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队希望失主即时前去认领被窃财物,并希望群众能向警方提供更多线索。联系电话:029—83285030

  “嫂子”负责望风和调度

  经警方初查表明,自2000年以来,王梅纠集组成这个团伙,历经成员更替,团伙组织森严。警方昨日部分披露了该团伙的组织内幕。

  警方打掉该团伙以前,没有人知道西安那位外号“嫂子”的惯偷真实名字叫王梅。“我们以前也办过一些案子,据被打击处理的案犯讲,他们虽没有见过王梅本人,但都知道‘嫂子’的名气,有些人甚至到处打听她的下落,希望投靠到她手下。特别是那些刚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非常敬仰‘嫂子’,一听说是‘嫂子’要人,就纷纷加入。”

  该绺窃团伙并无固定作案对象,活动区域主要是车站等闹市。“‘嫂子’把成员集中在一家旅馆住着,她自己则租住在西门八家巷小区。每天早晨,‘嫂子’就用一辆面包车把孩子们拉出去,确定作案地点后,就给孩子们分工,在街面上偷的叫‘扫地坡’,上火车偷的叫‘蹬大轮’,上汽车偷的叫‘蹬小轮’,专门进医院病房偷的叫‘溜门’。孩子们作案时,‘嫂子’就在不远处坐着,负责望风和临时调度。”

  偷窃一天后,到了晚上,“嫂子又把孩子拉回旅馆,总结当天行动,然后就安排第二天的行动。”

  “嫂子”除了管孩子们吃住外,还负责对刚入伙的新成员传授偷窃技巧。“她就跟教练一样,教孩子如何偷窃,如何转移赃物,如何逃跑,甚至教孩子如何反侦查,如何对付警方审讯。”

  一般,经过大约一个月时间的培训后,孩子们基本掌握了技巧,“嫂子”才把这些人转为正式成员,然后组织让他们上街偷窃。

  “嫂子”在团伙内部实行两种“分配制度”,并给每个成员建立一本收入明细账目。对于那些年龄稍大,行动相对独立的成员,偷来的钱一般对半分成,对于那些年龄小的孩子,“嫂子”则完全没收其收入,不予分配,仅管其吃住。

  据警方透露,在夏季最旺季节,嫂子每天的收入达到4000多元,而最小的孩子却分文没有。“不过,吸毒成员慢慢多了后,他们把偷来的手机上缴给‘嫂子’,偷来的钱都自己花掉了。”本报记者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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