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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死交警老崔凶手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6:40 辽沈晚报

  为了躲避100元的罚款,李守成掰开了交警老崔抓在自己车上的手,驾车从老崔身上碾轧过去后逃逸了。

  老崔牺牲了,李守成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站在了被告席上。在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中,李守成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他的律师提出老崔违规执法存在过失。本案审理运用了多媒体,这在沈阳市还是第一次。

  案件闪回

  逃避违章处罚三轮车碾死交警

  

  昨日上午9时,带着手铐脚镣的李守成被带上法庭,他留着寸头,脸很瘦,下巴是尖的,与被捕时的圆脸照片简直判若两人。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对整个案件的记载是:2005年9月26日下午3时30分,李守成驾驶辽PF0201号农用三轮车,拉载两个乘客违章行驶到沈阳市第七粮库北交通岗时,看到正在执勤的交警崔立成向其摆手示意停车接受处罚。为逃避处罚,李守成逃跑。在逃到北大营东街时,崔立成搭载他人驾驶的轿车追上。

  李守成见崔立成下车,便调头想继续逃跑。崔立成上前抓住三轮车驾驶位车门,让其停车。李守成加大油门拖着崔立成调头逃跑,并采用推崔立成肩膀、拽崔立成抓方向盘和车门的手、来回推关驾驶室车门等手段,导致崔立成在三轮车开到北大营东街49号时被甩到车下,并被三轮车后轮碾轧死亡,随后李守成后将车开到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砖厂附近抛车潜逃,后来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院认为李守成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驾驶车辆拖拽交通警察并故意将交通警察甩下,造成交警被车轮碾轧死亡,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直击

  被告承认犯罪但否认故意杀人

  听完起诉书的内容后,李守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故意杀人,我就是想逃避罚款,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对起诉书中描述的事发过程没有异议,只对涉嫌故意杀人罪表示异议。

  由于他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公诉人以提问的形式对他进行了询问。

  公诉人:你有几年的驾龄了?

  李守成:五六年了吧。

  公诉人:你有这么长时间的驾驶经验,知不知道掰开崔立成的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李守成:不知道,但是我只想赶快跑,不想交罚款。

  公诉人:你的车车头小,车厢大,你知道崔立成倒下后会怎么样吗?

  李守成:不知道,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法庭首次运用多媒体审判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据。这时,法庭两边的投影仪上出现了证人的证言,事故现场的三轮车逃逸路线示意图等影像。当崔立成倒在血泊中的照片出现时,原告席上崔立成的妻子立刻失声痛哭,旁听席上,几个崔立成的家属也哭了。

  当庭,崔立成的妻子提出了27万余元的赔偿,李守成表示无力赔偿。

  在举证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几位证人的证言,其中有人证实事发当时,李守成的车速在五六十公里每小时左右,李守成表示异议:“没有那么快,当时我放在3挡,也就20多公里每小时吧。”

  被害人家属与被告庭上对话

  在公诉人询问完李守成后,崔立成的妻子向他提了三个问题,这也是双方在庭上唯一的对话。

  崔妻:你跟崔立成有怨有仇吗?你为什么要轧死他。

  李守成:没有,我没想杀他,我根本都不认识他,是他追我我才跑的。

  崔妻:那你为什么要逃避?

  李守成:我怕被罚款。

  崔妻:事情已经发生了,你逃避有什么用吗?

  李守成:我怕坐牢。(低下头)

  法庭焦点之一

  该定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守成提起公诉,认为他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但李守成的辩护律师、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守仁认为,李守成的罪行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梁律师辩护说:“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是故意,故意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必须是“明知”的,这是此类犯罪主观方面的关键。而被告人李守成与被害人无怨无仇,根本不存在杀害被害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在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李守成一直疲于摆脱被害人堵截的状态,车辆被截之后,他也在想如何逃跑。”

  梁律师在辩护中认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被害人与车辆脱离后,摔倒地面上,而恰恰摔倒在左后轮前面的位置,以至于死于车轮下,这绝非是李守成的直接故意行为。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指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而是由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导致人死亡,在主观上并没有积极追求死亡的结果。“在证人证言中可以看到,李守成在撞人后曾说‘空车撞人没事’,这正是他心理的表现。他并没有追求崔立成死亡的结果。”

  对于梁律师的这个观点,公诉人也发表了答辩意见。公诉人认为,李守成是有五六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对在行车过程中将崔立成的手掰开,推下车去会产生什么结果会有预料。而且在碾轧崔立成之后,他并没有停下来对其进行救治,而是开车逃逸,这些都可以表现他的杀人故意。

  法庭焦点之二

  老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梁律师在法庭还提出了一个观点:崔立成在本案中违规执法,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存在明显过失。

  “我认为,当崔立成发现被告人违章逃跑时,可以依照规定记住车号,事后进行处理。当截住农用车辆后,他强行抓住反光镜、车门、方向盘,强令停车,从而导致本案矛盾激化。”梁律师认为,崔立成采取了足以危害自身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方法,去制止李守成的一般违章行为是不妥的。

  梁律师列举了证明崔立成违规执法的相关法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工作规范》第11条规定:“遇到交通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对交通违法车辆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踏板,将头伸进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令驾驶人停车”“除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车追缉。”

  《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第33条规定:“对一般违法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车辆和一般违章车辆不得进行高速追截,避免给违章人、乘客、被堵截车辆及其他人身、财物造成危害”。第27条规定:“不得将头部冲入违章车辆车窗内或脚踏车辆踏板。”

  公诉人认为,崔立成是在维护公共安全的执法过程中被袭击的,被告人李守成的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受到严惩。

  在庭审的最后,李守成向崔立成的家属鞠躬道歉。“由于我的过失坑了崔警官一家,我对你们表示道歉。我愿意接受政府对我处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链接

  9月26日,大东区交警大队51岁的外勤交警崔立成在纠正违章时,被三轮车狂拖近100米后碾轧致死,三轮车逃逸。

  10月6日,在抚顺市章党镇火车站附近某工地,化名为刘保柱的犯罪嫌疑人李守成被抓获。

  10月10日,沈阳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守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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