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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调查员:当代“福尔摩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08 河北日报

  在袁志平(化名)的办公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一张自己参加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培训中心举办的现代商务调查高级研修班的结业证书,都被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袁志平说,之所以把这些东西放在明处,一是表明自己经营的是一家正规的商务调查机构,再就是自己受过专业训练,值得信赖。

  袁志平参过军,当过公务员,做过律师,2004年6月,办起了这家北京神鹰邦特社会调查事务所石家庄分所。

  “我不是‘私家侦探’,是调查员。”谈话一开始,袁志平首先澄清了这样一个概念。他说,这一点非常重要。作为商务调查员,他们只接受一般的商业、民事调查委托,如资信调查、盗版侵权调查、追踪逃逸债务人财产下落、查找失踪人口、协助企业打假等,但绝对不会涉及刑事案件。

  调查员这个职业其实很敏感,想长期干并且干好,惟一的办法就是不能越法律的雷池半步。袁志平说,他从事过6年的法律工作,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非常清楚。在决定是否接手一桩委托调查业务之前,他们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仔细研究,有风险、会触动法律底线的事情,无论委托方开出多大价钱他们也不会接。另外,调查开始前,他们还要与委托方签一份委托合同,严格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注明作为乙方的调查事务所提供给甲方的查证资料,不能用于非法目的,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到调查,自然不能不提到调查所用的工具、手段。袁志平说,调查肯定免不了跟踪、偷拍,但他们用的就是一些普通的民用器械,录音用MP3,拍照用数码相机,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神秘”。

  有人把调查这个行当比喻成“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对此,袁志平并不否认。他说,就拿他们经常用的“偷拍”说吧,至今法律专家们也都没承认“偷拍偷录的合法化”。但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正式生效后,在“偷拍”证据的有效性方面撕开了一个口子,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进行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庭上充当有效证据。“这样的规定多了,相信调查行业的春天就不远了!”袁志平说得很自信。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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