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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私自载客属非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32 海峡网-厦门日报

  2006春运频道

  本报讯 (记者 徐景明)针对春运开始后的前两天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昨日上午,潘世建副市长与各相关部门领导在市交通委召开春运领导小组会议。

  公路:3级以下公路22时后客车禁行

  运管部门反映,春节前一些工矿企业要求工人加班到晚上8时才放假,10时就“清场”,来厦员工无处栖身,纷纷涌到客运车站坐车回家。但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3级以下公路晚上10时后客车严禁通行,这些线路主要为宁化、上杭、安溪方向。

  潘世建协调后认为,春运工作应以安全为重,凡涉及这些道路的线路,晚10时以后就不要发车。但车站白天班车要能充分保障旅客出行需要,同时,工矿企业在关厂门时间等问题上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春运工作。

  同时,近日出现私人团体“包车返乡”的情况也引起会议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私家车进行载客运营,属于非法运营。如果出现安全问题,旅客的相关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铁路:严打“黄牛”,随时通报票务情况

  铁路部门今年春运新开了几个售票窗口,以缓解旅客购票压力,但仍出现排长队购票的局面。另外,一些票贩子也趁机倒买倒卖车票,扰乱市场秩序。

  潘世建指出,相关部门要维护好购票秩序,尽量利用宣传手段随时对票务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票贩子绝不姑息,严打倒买倒卖车票的行为。(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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