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敲七千不报警 劫匪再诈一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曹金生记者张小乙实习生王彬)大学生刘某被人敲诈7000元后未报警,犯罪嫌疑人认为他“老实怕事”,再次伙同他人持刀敲诈刘某1万元。幸亏刘某女朋友及时报警,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抓获。昨日,王某已被公安莲湖分局依法刑拘。 23岁的王某家住河南项城,现在我市参加大学自考。1月14日一大早,王某接到他的
当日晚6时许,二人再次来到刘在糜家桥的住处,金某让王某在楼下等,他先去探一下情况。刘某此时和女朋友在房内,金某对刘某说,一会儿有人找你麻烦。刘某很感激金某,并让金某快点离开。 金某走后,楼下的王某紧握藏在左手袖筒里的砍刀,来到楼上,他对刘某说,你欠了别人的钱,拿出1万元可了事。刘某和其女友与之展开周旋,后刘某的女友趁王某放松警惕,借口买吃的跑到楼下拨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公安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王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砍刀一把。 原来在2005年12月初,金某伙同他人敲诈了刘某7000元。结果事后刘某并未报案,金某认为他“老实怕事”,于是伙同王某想对刘某再次实施敲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