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学以致用"翻刻黄碟牟利 一对“黄鸳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27 汉网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龚明 实习生巴雯)一台电脑、几张黄碟……一对没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靠在家刻录黄色光碟出外兜售。近日,这对想靠贩黄发大财的“鸳鸯”,被洪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4年前,谭华(化名)从武汉某重点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

   前年10月,他与女友徐娟(化名)商定,“刻录淫秽光碟赚点钱”。于是,两人将租住的洪山区洪山乡磨山村茅屋岭53号,改成了制黄、贩黄窝点。

  徐娟依靠自己所学的电脑知识,通过互联网下载淫秽影片或其他淫秽内容进行刻录,然后用打印机打印淫秽图片,制成“淫秽标”贴在光碟上。

  随后,谭华再将这些碟片以每张1.3元的价格,卖给某电脑城附近的商贩。

  去年5月24日,谭华、徐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警方从其租住屋内查获影碟458张。后经武汉市公安局鉴定,其中379张为淫秽影碟。

  谭华称,每张光碟赚0.35元,在贩卖黄碟的几个月中,两人已赚取了5000多元。

  洪山法院一审裁定,谭华犯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因其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徐娟犯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因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