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女学生旅店卖淫 刑释人员领刑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以介绍工作为由诱奸两名女中学生后,强迫她们卖淫为自己赚钱。西乡县城关镇刑满释放人员李文贵因强迫卖淫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4岁的李文贵是西乡县城关镇人,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判刑,2003年9月释放回家,他不思悔过,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去年6月24日,他在县城认识了16岁的中学生韩某
29日晚,韩某借用嫖客手机与家人取得联系,并向110报案。7月2日,山西蒲县警方将李文贵和店老板贾秀兰一并抓获。至此,误入魔窟的韩某、何某才被解救出来。 近日,西乡县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李文贵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贾秀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两人所得赃款570元予以没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