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位人大代表:烟花爆竹可否改禁为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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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6: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月17日消息(记者陈定川)福州市吕榕麟等10位人大代表近日提出,福州市政府能否改“禁放” 烟花爆竹为“限放”。这十位福州市人大代表说,每年总有人宁愿挨罚也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究其原因,禁令在管住灾害的同时,也管住了人们过大年的欢乐。 春节燃放爆竹习俗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是中国人普遍认同的传统文化。上世纪90年
但从目前禁放的情况看,不少市民认为禁放减弱了过年气氛。据了解,我国一些城市在市区内禁放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而且现已有106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2003年春节,北京年轻人到郊区体验“爆竹声中一岁除”的节日气氛。今年,北京城区也从“禁放”变为“限放”。 吕榕麟等代表建议,福州可借鉴《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试行)》,由有关部门制订细则规范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实行地域性限制燃放。批发商要用有资质的专用车辆配送销售烟花爆竹,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临时销售网点卖不完的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企业要回收,回收时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