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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殴打民警 横山一家三口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2:58 三秦都市报

  本报榆林讯 (李永生 记者 贺宝利)非法拘禁两名执法民警长达14个小时,拘禁期间肆意殴打致民警受伤,昨日上午,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在横山中学操场对犯有妨害公务罪的郑广润、郑亚玲、郑亚云父子三人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两年、一年。

  2005年3月以来,郑广润(男,汉族,小学文化,生于1960年10月9日,系横山县殿
市镇墩尚村村民)、郑亚玲(女,汉族,初中文化,生于1983年2月22日,系郑广润之女)、郑亚云(男,汉族,初中文化,生于1987年6月9日,系郑广润之子)伙同本村村民刘某、任某、张某等人以本村郭家湾煤矿影响村民水源为借口,多次煽动策划本村及邻村群众阻挡郭家湾煤矿生产,致使煤矿长时间停产,造成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2005年5月2日,横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去殿市镇墩尚村依法拘传郑广润时,遭到郑家暴力反抗,并在郑家的煽动下,少数村民持铁锨、木棍等将公安民警围攻、辱骂、殴打。同时将两民警非法拘禁长达14小时,两人在拘禁时,被殴打致伤。经陕西省检察技术检验鉴定中心、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司法鉴定,均为轻伤十级伤残。案发后,郑广润等人又向群众筹措3万余元作为去省上上访的活动经费,其他涉案人员均外逃。5月18日,横山公安将正在西安准备无理上访的郑广润抓获,6月7日在靖边县城将郑亚玲抓获,8月11日在银川市区将郑亚云抓获。横山县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277条之规定,对郑家父子三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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