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液化气少装四公斤(图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14 重庆晚报 | |||||||||||
液化气罐现场称重少了4公斤 本报讯昨日,位于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一液化气配发门市想出“短斤少两”的歪招,被抓住现行。
刘某在小苑地区开餐馆,一直在“江北联阵液化气小苑配送中心”购气罐。昨中午,他又要了一罐液化气,85元/罐。一过秤,气罐总重仅25公斤,而往日有29公斤。刘老板认为这是恶意欺诈,向本报投诉。 下午2时,自称该配送中心负责人的傅某赶至现场。他承认罐内液化气确实短斤少两,以前是13公斤(不含罐体自重),现在只装10公斤。“今天批发价都达到85元/罐,我们只好少装。”他称,按公司规定,送气员送货时应向客户讲明。经双方协商,该配送中心正式向刘某致歉,并免费赠送一罐气。 江北区质监局计量所负责人证实,近日接到液化气罐“短斤少两”的投拆明显增多。他称,若配送站事先向客户申明“短斤少两”,则属平等交易,否则即可视为恶意欺诈。 记者朱亮文记者朱亮图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