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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赃车渔利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20 重庆晚报

  本报讯想挣点轻松钱,就利用关系介绍销售偷来的汽车。昨日,白大明因涉嫌销赃罪被南岸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该院介绍,白大明,34岁,巴南区人,因曾在市公路运输总公司四分公司工作而认识很多有车之人。去年10月,一个熟人找到他,说自己手上有辆东风牌翻斗车要转让,并告诉他此车是他从老板那里偷来的。为了尽快处理掉赃车,白大明急忙联系买主,并于当月
25日在江北区建新南路住处完成交易,价值3.6万元的车以8000元脱手,白大明从中渔利2000元。

  据该案负责人李世援介绍,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白大明的行为是帮助盗窃者销售赃物,与明知是赃物还购买的行为性质相同,已涉嫌帮助销售赃物罪。

  见习记者张勇文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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