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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起可放烟花爆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3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沈明起可放烟花爆竹(图)

  去年销售第一天市民购买烟花爆竹的场景■资料图片晨报讯(记者邢世伟)明日起,沈阳市大三环以内限放区域开售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时间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安监局获悉,目前沈阳市共191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审批和检
验已经全部结束,其中市内五区的销售摊位达到643个。

  居民楼阳台不准燃放鞭炮

  据了解,根据2005年沈阳市政府新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06年春节期间,沈阳市内允许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月12日,限放区域为沈阳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

  沈阳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除重要文物保护场所、军事区域周边、集贸市场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场所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外,一、二级马路和居民楼阳台、楼道等民用场所也同样不允许燃放。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内五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摊位必须在三级或三级以下马路销售。

  买鞭炮要看防伪蓝色标识

  “由于烟花爆竹本身属于危险品,一旦买了假冒爆竹燃放,后果将不堪设想。”沈阳市安监局危险品监管处处长陈国彪表示,为了从源头上阻止假冒烟花爆竹流入沈阳,公安、安监部门已经对沈阳周边6家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和14家批发商进行了严格检查。公安部门还在进入沈阳的各个交通要道设立了关卡从运输渠道防范。

  另外,安监部门要求所有销售摊点采购进货的烟花爆竹必须贴有沈阳市安监局监制的准销防伪标识。“防伪标识呈蓝色,圆形,市民们一定要在认准标识后再进行购买,以免买到假冒烟花发生危险。”

  另外禁止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打火纸、月旅行、土火箭、地老鼠、礼花弹等危险烟花爆竹。

  举报“烟花爆竹黑户”有奖

  今年沈阳市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厂商的处罚力度。擅自生产的处以10万元~50万元罚款;擅自销售的处以2万元~10万元罚款。

  在规定时间之外,个人私自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单位私自燃放的罚款数额为2000元~10000元。

  据悉,今年沈阳市还将对举报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进行一定的奖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市烟花办:024-316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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