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老龄”赠品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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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焦恭森刘红)因喝了赠品奶中毒,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从某品牌牛奶青岛经销处获赔518元。今天,记者在各大超市发现,赠品奶大多都是快过保质期的“老龄奶”,有的甚至已经过期。 1月11日晚,张先生在胶州路一大超市买了6盒某品牌牛奶,获赠了两盒同样的牛奶。当晚,张先生喝了一盒赠品奶后不久就开始呕吐,并感到头晕、胸闷,折腾了一夜。次日
去医院前,他发现正常销售的那6盒牛奶是去年12月31日生产的,自己喝的赠品奶是去年12月25日生产的,保质期21天。后来,张先生向某品牌牛奶青岛经销处提出索赔。1月12日下午,该经销处派人到张先生处检查了“肇事”牛奶。昨天上午,该经销处向张先生赔偿了518元。 今天中午,记者来到胶州路上的一家超市,卖奶制品的柜台正在搞活动,里面“买三赠一”、“买一赠一”的标志随处可见。许多人正在柜台前选购牛奶,尤其是那些搞活动的牛奶更受青睐。记者来到正在搞“买一赠一”活动的嘉盛牛奶柜台旁边,拿起一包一看,生产日期是去年12月1日,标的保质期是45天,一算牛奶已过保质期。柜台旁的女售货员告诉记者,这些赠品奶是搞活动剩下的,只好当赠品。 记者随后又来到中山路和台东的几家超市,发现很多搞赠送活动的牛奶,赠品大多接近保质期。一名自称姓陈的女售货员告诉记者,把快过期的牛奶当赠品,既能促进销售量,又不会让这些奶过期作废,对厂家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对此,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老龄奶”既是厂家合格产品,又在保质期内,法规没法约束厂家搭配销售,希望消费者注意鉴别,以免伤害身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