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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崩断打伤右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5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1月 17日讯(记者刘冠南)帮车主拖车时被钢丝绳击伤右眼,构成 7级伤残,伤者宋某将车主王某告上法庭,城阳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应承担 60%的责任。王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王某的上诉。

  2003年12月16日上午,王某驾车来到城阳某工地送建筑材料,车子陷进泥中。宋某帮忙拖车时,用来拖车的一根钢丝绳突然崩断弹回将宋某右眼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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