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237名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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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35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蒙志军)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今年我省将选调237名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工作。报名时间为3月4日、5日,笔试时间为3月19日。近日,省委组织部就有关事项对外发布了公告。 据了解,选调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应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
选调程序是: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个人选调去向后,院(系)党组织向校(院)党委组织部提出推荐对象,经过严格审查和筛选后,审定推荐对象名单,人数不限。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科目为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定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为提高选调生质量,以下对象笔试总成绩加5分:研究生;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或进入“211”工程的高校院(系)以上(含院、系)团组织书记、学生会主席;其他本科院校校级团组织书记、学生会主席。以下对象笔试总成绩加2分:少数民族学生;志愿到湘西自治州工作的学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值加分。 据悉,今年的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选调生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可提前定级。有意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了解未尽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