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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质疑救了仨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26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秦研

  【金陵晚报报道】 昨日下午,秦淮法院召开了第二届“人民陪审员业务交流会”。会上,一个敢于在法庭上说“不”的人民陪审员,引起众人注意。因为他关键时刻的一个质疑,改变了三个大学生的命运。

  大学生免牢狱之灾

  郭斯尔,今年51岁,是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企管处的处长,从1995年起担任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回顾10年的陪审经历,留给郭斯尔印象最深的就是2004年参与审理的一起“贪污”案件。

  某国企2001年发生一起群体贪污窝串案,涉案人员达10多人。该公司驻外地某销售处的处长及手下3名大学生业务员,将产品实际销售价高于单位定价部分的收益进行四六分账。检察机关认定,这部分款项也应纳入贪污所得。庭审中,来自企业的郭斯尔则认为,一般企业为鼓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对他们超价款提成的行为是认可的,这并不侵犯国家和企业利益,不应算是贪污。

  为此,郭斯尔提出了不同意见,合议庭经过讨论,采纳了他的意见,最终该案的涉案金额被减去10万多元。如果根据检察机关认定的金额,涉案的3名大学生将要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郭斯尔关键时刻提出的质疑,他们均被处以缓刑。

  退休厂长洗脱罪名

  因涉嫌受贿罪,原南京搪瓷总厂和原厂长被检察机关提出公诉,所依据的事实是,该厂在1993年出让土地时,法人代表厂长向对方索要了6套住房和一辆轿车。1995年,这位已退休的厂长又作为中介人参与了原厂的一次土地出让,对方为感谢,赠与他3万元人民币。

  当时,郭斯尔与另一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此案的审理。庭审中,郭斯尔发现,受贿罪要满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条件。可是,他们仔细研究了卷宗,并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1993年索要的房子和轿车,该厂长并没有占为己有,而是用于银行还贷和奖励职工了。而1995年这笔,该厂长已经退休,整个过程充当的只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并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起决定性作用,不符合受贿罪的条件。并且,他很快将这笔钱打入廉政账户,他的行为只能算违纪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

  面对两位陪审员的异议,合议庭先后三次开庭,最终,该案以检察院撤诉而告结。

  拒绝“只陪不审”

  郭斯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陪审10年,审判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他的意见基本和法官八九不离十。有时,他还能说“不”,每当这个时候,法官都会慎重考虑他的意见,有理的都能得到采纳。

  在昨日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交流会上,来自各个领域的陪审员不仅交流了业务心得,还对法院提了建议,希望法官能提早将陪审案情告知,让他们有了解案件的时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此建议也引起了王忠义院长的重视。

  据统计,2005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共357件,占合议庭案件总数的50%,采纳陪审员意见的有189件,审理案件的数量和采纳意见数比以往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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