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炮小心“崴货”炸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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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41 云南日报 | |||||||||
昆明工商警示:不合格烟花爆竹多为省外产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活动也日趋严重。为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昆明市今年适度放开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昆明市工商局特别发出警示:不合格烟花爆竹主要为省外产品,经营烟花
4防线严把烟花质量关 昆明市工商局称,过年期间,烟花爆竹销量大,经营户一定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无照、无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一经发现,将坚决取缔并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禁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烟花爆竹,已经购进的,应当向供货商退货,并有义务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三、进货时,经营者要向生产商、供货商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证明,认真查验包装标识是否齐全,并严格建立进货台账; 四、下列不合格烟花爆竹不得在本市范围内销售(见附表)。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在经营、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现下列不合格烟花爆竹,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蒋琼波 龚 珊(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