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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意外受伤命悬一线 生命安全谁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51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名清洁工凌晨突然受伤,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检查,如果冶好,医药费可能高达8万元。而8万元对于这名清洁工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同时他也没有和任何单位签劳动合同,他的家人目前一筹莫展。

  据受伤清洁工的哥哥告诉记者,他弟弟王某从事环卫工作已经10多年,住在南京玄武区石婆婆巷,工作地点也在附近,1月11日凌晨3点多,王某与往日一样,和一名同事一道
出门清扫马路。开始并没有什么异常,到了大约清晨6点钟左右,王某突然满脸鲜血地出现在宿舍门口。由于天还没亮,和他一道的清洁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他到了家门口,王某妻子问他怎么了,王某模模糊糊地不知说什么。不久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妻子赶紧叫上这名同事,将王某送到鼓楼医院抢救。

  经检查,王某头部遭到重创,脑部淤血,有生命危险。如果不及时动手术的话,将来即使救活也有可能成为植物人。据初步估汁,医疗费用大约在8万元左右,对一名清洁工来说,根本无力承受。几天时间里,王某的妻子一直留在医院照顾丈夫,作为哥哥,王先生义无反颐地挑起了为弟弟筹措医疗费用的担子。’

  王某哥哥随后找到了王某的工作单位南京市玄武区环卫所,以及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南京市新街口街道。两家单位都对王某的遭遇深表同情。但街道认为正某是环卫所的职工,应该找环卫所解决问题;环卫所则称一方面王某受伤的原因还不清楚,另一方面王某与单位之间也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因此单位没有直接责任和赔偿义务。自然,没有合同也就意味着没有保险,王某也不能得到意外保险金。“为什么没有签合同?”王某哥哥的追问并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最后,街道和环卫所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已为王某捐款3000元左右。记者随后调查了一些环卫工人,发现几乎没有人和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昨天下午,记者一直试图与玄武区环卫所负责人联系,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整个下午都不在单位,同时拒绝向记者透露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勇对此发表了看法,像王某这样的情况应当属于工伤,虽然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哪一家发给他工资,那么这一家单位就应当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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