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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券”实为变相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11 江南晚报

  本报讯元旦刚过,不少市民就收到了优惠券、礼品兑换券,但和往年不同,这些来自商家的形形色色的“券”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清扬新村的钱老伯就被优惠券“涮”了一把。他收到一张优惠购买食用油的券,说原价38元的桶装大豆油现价28元,10元钱的优惠额让他怦然心动,立即赶去买了两桶。油买回家后,家人都觉得不对劲,不但品牌从未听说过,而且从未在无锡市场见过其踪影,结果
搁着谁也不敢吃。钱老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按油桶包装上提供的号码给厂家拨了电话。对方自称是外地一厂家,准备进入无锡市场,事先以此方式让市民了解熟悉自己的品牌,也就是变相广告。

  “变相广告其实早几年就有苗头,但近年来数量明显增多”有关人士如是说。据介绍,类似变相广告可谓点中《广告法》的软肋,它能掩饰广告发布主体的身份,让监管部门难找责任人。

  厂家如果被问责,推给经销商了事,而经销商走马灯似地换人,监管部门有力难使。据了解,整治或规范变相广告,已成为专业人士眼中现有《广告法》亟待补充完善的重点。多数人还为此提议:在尚无法律条款规范的情况下,应提醒消费者不可轻信变相广告。(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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