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专柜也得有授权一大商厦违规销售被扣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1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活泼可爱的福娃,可不是谁都能经销的。昨日,市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锡城个别大型商厦犯了迷糊,在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情况下,违规销售福娃及相关产品。 这家商厦在中山路旁,昨天上午9点左右,记者跟随工商部门进店检查,一进门就见一排奥运专柜,陈列着各种印有“中国印”和福娃标志的纪念徽章、文具用品。目前,无锡只有两家商场取得了奥运吉祥物福娃的经销权,这家商厦并不在其中,工商人员当即要求该
记者随后拨通了北京奥组委市场部特许经营处的电话。 工作人员介绍,经营单位总部获得授权成为销售福娃的总代理后,不论是在下属单位临时设点,还是正式设点,都要报北京奥组委审批,获得授权证书后才能开展经销活动。在授权证书上,注明了总代理名称、设点地址,设点地址甚至详细到设点的楼层。 目前,从报批资料来看,该商厦没有被总部申报为销售点,其销售行为确实属于违规。北京奥组委市场部将就此事联系该商厦总部,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沛青戴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