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租屋内勒死大学生女友 划伤自己伪造殉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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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15 桂龙新闻网 | |||||||||
2005年8月29日,警方在一出租屋内发现了女大学生于雪(化名)的尸体和她伤痕累累的男友,男子在地下写下了血书,称两人一起殉情,而真相却是,男子杀死了大学生女友。昨日,该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事发:恋情不保男子杀女友
2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就读于某高校的女大学生于雪认识了永登男子把新江,两人很快相恋并同居了。后来,于雪的家人知道了,坚决反对他们继续交往。2005年8月27日,于雪把家人的态度告诉把新江,表示要和把新江分手。把新江却无论如何不愿接受这个结局。 2005年8月29日凌晨5时许,喝完酒的把新江趁于雪熟睡,用电线将于雪勒死。把新江呆呆地在恋人身旁坐了两三个小时,用打碎的玻璃酒瓶和菜刀划伤了四肢,用身上流下的鲜血在屋内的石灰地上写下血书,称两人是自杀殉情。随后赶来的于雪父亲在租屋内发现惨剧后立即报了警。 进展:铁证面前男子低头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了一截电线和部分玻璃碎片,同时在死者颈部发现了勒痕,经法医鉴定,于雪因机械性窒息死亡,通过种种迹象表明,于雪可能是他杀,随着民警对把新江加大审讯力度,一直百般抵赖的他终于在铁证面前下低头,交代了杀害于雪的过程。 索赔:学校、嫌疑人赔我25万 死者于雪的家属认为,在于雪离校的20个小时之内,学校没有采取任何管理措施,校方在日常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要求于雪就读的高校和把新江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我犯了罪,愿意接受审判……”庭审中,把新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于雪就读的高校认为,于雪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学校对于于雪的死没有责任。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来源:西部商报选稿:韩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