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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无视国法 向他人非法出售枪支被抓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3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李某明知枪支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还向他人非法出售枪支,在交易时被警方抓获。近日,李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悉,2005年8月21日,李某在位于格尔木市郭勒木德乡某村的家中正准备将他以前放牧所用的一支单管猎枪向王某出售时,被早已在现场布控的金峰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现场缴获红木柄单管猎枪1支、猎枪子弹6发。 (记者 范生栋 张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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