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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打死强奸案嫌犯被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47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金奉乾 常舒清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庄浪县姚河乡“强奸犯”李旦旦从庄浪县公安局南湖乡派出所回家后猝死一案已公开宣判,被告人朱自平、贾满运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两人现已提起上诉。

  2002年10月10日13时许,李旦旦在庄浪县南湖镇寺嘴山的路边强奸14岁的初中女学
生李某某时,被过路群众抓获,后相继被女学生亲属及其他群众殴打。14时许,李旦旦被接警赶赴现场的庄浪县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民警朱自平、孙斌带回派出所,庄浪县公安局阳川派出所所长贾满运从值班室拿出橡胶警棍,在李旦旦腿部击打,当贾满运和朱自平将李旦旦往大门上吊铐时,遭到李旦旦的反抗,朱自平持橡胶警棍在其腿部击打后,贾满运将李旦旦铐在派出所后院的树上。19时许,贾满运、朱自平返回派出所,贾满运又将李旦旦吊铐在宣传栏上方铁栏杆处,朱自平和贾满运继续持橡胶警棍在李旦旦的臀部及下肢多次击打。因见到李旦旦伤势较重,21时许,贾满运通知李旦旦的父母到派出所领人,李旦旦回家后,于次日11时许在家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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