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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汉殴打母亲 砍伤劝架邻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2:14 今晚报

  本报讯 因家庭矛盾,一男子在楼栋口动手殴打其母,此举引来旁观者不满,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情急之下,该男子竟持菜刀将对方脸部砍伤。日前,河西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同时责令其赔偿伤者误工费、医疗费等计1.5万余元。

  35岁的郭某系本市无业人员,曾于1994年因流氓被劳教一年。2005年10月11日14时许,郭某因家庭矛盾与其母发生口角,并对其母进行殴打,郭某的母亲从家中逃至楼下,但
郭某不依不饶,尾随其母下楼,并在楼栋门前继续殴打其母。家住该小区另一楼栋的王某等人见状,对郭某的行为非常不满,遂上前与郭某理论。郭某见此情形,立即返回家中拿出一把菜刀,后下楼持刀向王某脸部猛砍,经法医鉴定其损伤已构成轻伤。公安机关随即赶至现场将郭某抓获,后经进一步侦查成案。

  庭审中,被害人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郭某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余元。庭审中,郭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表示无力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王某当庭提出的赔偿要求,其合理部分应由郭某赔偿,法院予以支持。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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