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为防贼养起狼狗 物业:配合派出所要求业主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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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0:3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任宏)“小狗能看家,狼狗能防贼。”昨天记者发现,通州区BOBO自由城一期的一些业主为了防贼竟然养起了狼狗。物业表示,虽然该小区业主这一行为不违反城八区内禁养大型犬的相关规定,但对于众多居民的抗议,他们将配合派出所要求这些住户去登记。 “豆豆,起来!”昨天下午,一名业主正带着自己家的狼狗在小区里“训练”。他
管理该小区的中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一期从2004年4月陆续入住,这里曾发生过失窃事件。“据我所知,小区里大概有五六名业主养了大型犬,我们也没有管理权。”她说。2005年12月,物业工作人员找来当地派出所的民警为小区养狗的业主办理养犬证,并将配合派出所要求所有养大型犬的住户去登记。 ■相关链接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北京市农业局就重点管理区(城八区)禁养犬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城八区内所有种类的獒犬、德国杜宾犬、松狮犬、斑点狗等41种烈性犬、大型犬被要求禁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