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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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23 深圳晚报 | |||||||||
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 电子眼华强北显神威,抢手机十几分钟就被擒 本报记者戴书伟通讯员温现青报道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用这句话来形容华强北目前的治安形势,是最恰当不过的。昨天记者在华强北治安办监控室内,就亲眼目睹了最
1·18抢夺案 从监控室内的录像资料看,整个抓捕过程仅仅用了17分钟。18日15时28分11秒,华强北治安办通过监控系统发现华强北振华路新大好商场附近有两名形迹可疑男子,立即通知路面伏击队员赶到附近对其进行跟踪监视;15时29分10秒,两嫌疑男子正在“研究”下手方案;15时31分24秒,在马路边寻找作案目标;15时32分45秒,穿黑衣男子向同伙打手势,前面的白色本田轿车就是作案目标;15时33分32秒,穿咖啡色男子敲打轿车后车窗玻璃引开车主注意力,黑衣男子则趁机盗走车主手机,得手后,两名嫌疑人沿振华路向华强北路方向逃跑,守候在附近的伏击队员围追堵截,15时45分45秒,两嫌疑男子在深纺大厦附近被早已伏击的民警和巡防队员一网打尽,当场从嫌疑人身上缴获赃物手机一台,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元。 1·17抢夺案 随后,记者在监控室内又看到了发生在最近的另外两宗抢夺手机案。 2006年1月17日20时许,华强北治安办路面伏击队员在华强北路与振兴路交汇处发现1名男子形迹十分可疑,立即通知监控室对该男子进行密切监视,20时50分许,该男子利用433路中巴车在顺电车站上下客时,锁定一目标,乘事主打电话不注意,将其手机抢走,得手后,沿华强北路向红荔路方向逃跑,守候在附近的伏击队员围追堵截,在港澳购物城前将其抓获,当场从嫌疑人身上缴获赃物诺基亚手机1部,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元。 1·14抢夺案 2006年1月14日15时40分,华强北治安办路面伏击队员在华强北振兴路万佳百货商场附近发现4名男子长时间在马路边徘徊,形迹十分可疑,伏击队员立即通知监控室对此4名男子进行密切监视,16时05分,一事主在华发北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停车等红绿灯,将手机放置在车头仪表台上,开着车窗,其中一名男子敲打车窗,引开事主注意力,另一名男子乘事主转头之际,将手机抢走,刚得手,就被守候在附近的伏击队员当场抓获。缴获手机一部,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元。 图:录像资料显示的抢手机画面:一人敲车后窗,一人下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