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堆放建筑废物将征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1:35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发言人18日表示,从1月20日起,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处放置建筑废物将被征收费用。

  根据收费计划,建筑废物生产者使用废物处置设施放置建筑废物前,必须在环保署预先开立缴费账户。任何人士使用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筛选分类设施和堆填区,须先提交根据缴费账户发出的有效载运入账票。同样,使用在离岛的废物转运设施放置建筑废物时,也
须持有有效的载运入账票。

  发言人警告,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非法倾倒建筑废物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