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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护士为情人杀夫案开审 被告法庭上推脱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4:24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 陈霞) 去年,兰大二院(原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护士薛晓云伙同自己的前男友,将已和自己领了结婚证的丈夫周某用爆炸装置炸伤,酿成了震惊全国的“6·29”爆炸案。2006年1月18日,薛晓云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薛晓云犯有故意杀人未遂罪。受害人周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108万元的赔偿要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薛晓云,作案时24岁,甘肃嘉峪关人。其同伙熊某,男,作案时25岁,系甘肃陇南人(现役军人,已被军事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案情回放 有了“新人”难忘“旧人”

  为什么一个年轻的女护士要谋杀自己的丈夫?随着检察机关的指控,情杀案背后的隐情徐徐揭开。

  1996年,薜、熊两人在甘肃某卫校上学,毕业后都留在兰州。薛晓云在上学期间就暗恋熊某,希望将来能跟他一起生活。不过,她的这个想法一直埋在心里,从未向熊某表露过。

  2001年,熊某到外地工作,两人经常书信或电话联系,但始终没有说起谈对象的事。同年9月,薛晓云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两人关系进展顺利,不久就领取了结婚证,并打算2005年6月18日结婚。然而不知为什么,薛晓云心中一直放不下在外地的熊某,对未婚夫的好感却越来越淡……

  为了“旧人”谋杀“新人”

  2004年12月,熊某到兰探亲,薛晓云终于向他表露了真情,表示要和周某分手。此时,熊某刚和女朋友分手,薛晓云的表白正好填补了他的情感空白。2005年春节,薛晓云到熊某所在单位“探亲”,两人关系日深。

  2005年6月中旬,薛晓云与周某预定的婚期临近。为了拖延婚期,6月16日,薛晓云自编自导,上演了一场恶作剧,她拿水果刀将自己扎伤,谎称遭歹徒抢劫,同时打电话让熊某回兰共商对策。

  6月21日,熊某来到兰州。薛晓云告诉他,周某不同意分手,无法摆脱,得想办法让周某“消失”。熊某点头答应,随即开始准备工作。6月29日下午3时,两人在外面吃了饭,坐车到西关什字,熊某告诉薛晓云,爆炸装置藏在一个手提塑料袋里,让她设法将塑料袋交给周某。

  29日晚8时许,薛晓云和周某吃过饭同回兰大二院单身宿舍楼。薛晓云以上厕所为名,将塑料袋交给周某,让其提着上楼。几分钟后,只听“轰”地一声,周某倒在血泊中……

  薛晓云闻讯后,竟“悲伤”过度“昏倒”在地,被人送到

医院治疗。

  受害人醒了 案件破了

  庭审直击 “杀人护士”“皮球”踢给男友

  被押上法庭的薛晓云中等个头,偏瘦,身穿黄色囚衣,扎了一个马尾辫,看上去文文静静的,让人怎么也不能将其与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庭审中,薛晓云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面对法官和检察官的提问,薛晓云表现得非常镇定。

  庭审刚开始,面对检察官的质证,薛晓云的回答出乎人们的预料,她说,“我不知道塑料袋内装有爆炸装置,也不知道熊某要杀害周某,这一切都是由熊某策划的,我自始至终根本不知情。”当法庭调查结束时,审判长要求薛晓云作最后陈述,薛晓云说:“我现在真的很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律师 私人感情应予“从轻”

  公诉机关认为,该案件发生在兰州市最繁华地区,曾引起市民的恐慌,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法院在对薛晓云处刑时应当考虑。薛晓云的辩护律师认为,检察机关对薛晓云的罪行定性准确,但薛晓云属于从犯,而且这个事情属于双方的私人感情问题,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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