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宝等12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 建议制定《陕西省新闻记者保护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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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27 三秦都市报 | |||||||||
马文宝等12名省人大代表昨日联名向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我省制定和出台《陕西省新闻记者保护条例》。马文宝认为,普通百姓需要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记者也有责任实施监督。因此,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不应被拒绝,更不应遭到暴力等不公平的待遇。 “新闻记者在为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呼吁奔走的时候,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保障。正当的采访被拒绝、遭粗暴干涉、谩骂围攻甚至伤害到记者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
马文宝认为,制定《陕西省新闻记者保护条例》的工作,应该说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首先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大量的政策,以及行业管理制度,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新闻媒体也总结出了很多工作经验,形成了不少有章可循、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和办法。权力机关再进行调研、加工和论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机已成熟。这是新闻工作者的企盼,也是基层群众和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本报记者 薛昆 朱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