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小区守门权招标守门还是守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天零时许,一晚归的男子走到绵阳城郊南河某居民区紧闭的大门前,坐在门边的守门人拉开大门,该男子递给守门人5角钱后,顺利地进入大门———每天深夜,这一幕在绵阳不少居民小区的大门前重复出现。绵阳部分居民小区实行“门卫招投标”,“中标者”获得“守门权”,守门人不领工资,向进门者收取一定“进门费”后,再向居委会交一定“承包费”,“承包费”之外剩余的钱就归守门人。目前,绵阳市民对“小区守门权实行招投标”议论纷纷。近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门卫自述

  从零点到凌晨6点收进门费

  陈某“承包”了南河第六居民区的一个大门。陈某称:守门很艰辛,无论春夏秋冬,每晚零点,就要准时来到大门处坚守岗位。岗位职责是:从零点开始,凡是进门的人,他收取5毛钱的“进门费”,车子进门就收2元钱。陈说,他每天向居委会缴纳10元承包费,剩下的钱归己。陈强调:每天晚上零点到凌晨6点,这是可以对进门人进行收费的时间段。南河第六居民区有四道门可以进出,四道门都进行了承包。陈某已连续夺标3年了。

  记者暗访

  白天门岗常摆空城计

  1月9日上午10点10分,记者来到南河居民区门岗值班室,见里面空无一人。我们又暗访了其他3道门,只发现一道门有人看守。随后,我们来到守门权实行招投标的另一小区,这小区总共5道门,有3道门无人值班,我们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完全可以自由出入。

  但是,在10日凌晨1点,记者来到南河第七居民区,门岗就有人“值班”了———记者向守门人交了5毛钱,就可长驱直入。

  调查表明5年前就在收“进门费”

  小区收进门费有何依据?据绵阳城郊乡政府社区管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区守门权实行招投标,属于居民自治,无需向上面报告。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介绍,将小区大门实行招标,是小区居民大会上一致通过的。竞标成功获得承包权后,承包人每月需向上面(组里或居委会)上缴200到950元不等的承包费用,门卫在工作中若与人发生纠葛,一切后果自负。门卫应对小区里大件物品(容易发现的)的丢失负一定的责任。其他携带方便(包括自行车)等财产丢失均与门卫无关。

  记者调查了解到,绵阳有的小区在5年前就在收“进门费”。记者至少掌握到有六七个小区守门权实行招投标。南河第六居民区是在去年11月进行承包的。

  观点打擂

  守门权招投标引争议

  守门权实行招投标在绵阳引起很大的争议。赞成者认为,守门权实行招投标,居委会不必为支付门卫工资而发愁,而且还变支出为收入,对守门人多少也是一笔收入,这样做何乐而不为?

  但是,反对者很多。曾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回去都很晚,每人交5毛钱的进门费,钱虽然不多,但他们一次进去很多人,还是要好几块,更关键是感觉门卫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我所在小区门卫上班时候一般是几个人在打牌,不收钱时根本就不知道谁是门卫,东西丢了也没人负责!”

  “我上周的手机也是在寝室掉的,门卫根本不干涉任何人进出小区。”打工的何小姐说。小区秦女士说,这里丢自行车是经常的,前两天旁边那栋房子住户房顶的腊肉香肠也被人偷了。体运村路社区负责人陈建国说,虽然社区经费紧张,但通过变相向老百姓收费却又不管事的情况,他认为不太妥当。

  律师说法

  门卫竞标弱化服务

  四川风行律师事务所宋跃成律师说,居民区门卫实行公开招标,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还不能说是违法,但也没有任何相关条文说明这种做法合法,这是一个法律空白。

  宋跃成律师认为,居委会与小区居民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居委会将“守门权”和“收费权”发包给守门人,守门人只负责收费,这实际上是在以服务的形式牟利,又以非服务性质的管理职能形式避开自己作为经营方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如果说守门人执行的是管理职能而进行收费,那么也应该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但是这些他们没有办理。”文/图胥辉本报记者廖兴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