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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受伤”追踪 未签合同工伤也应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3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本报A9版报道了一名清洁工意外受伤性命垂危,却承担不了高价医疗费用的事件,昨天记者再度深入采访。

  据新街口街道一名负责人称,受伤清洁工已经不归街道管,但街道对伤员一直都很关心,陆续捐了不少钱。玄武区环卫所党委徐书记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环卫所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除了一开始捐出的2000元钱外,环卫所还在领导与1000多职工中筹集捐款,这
笔捐款估计能达到五六千元。记者指出这几千块钱相对于八万元的高价医疗费还是杯水车薪,徐书记表示环卫所也是无能为力了,伤员虽然一直在环卫所领工资,但并没有和环卫所签正式合同。谈到合同,徐书记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体制问题”。他说,环卫所去年从新街口街道接收了一批清洁工,加上自身招聘的清洁工以及临时工接近1000人,这些人几乎都没有签合同,受伤的清洁工正是环卫所去年从新街口街道接收过来的。那这名受伤清洁工医疗费用的缺口究竟该怎么补,徐书记的建议最好走法律渠道,通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解决问题。

  记者随即联系上了南京市玄武区劳动局,监察科工作人员说,签没签合同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这名清洁工到底是不是工伤。如果确实属于工伤的话,即使没有签合同,环卫所也应该负责这笔医疗费。但现在的情况是该清洁工受伤的原因不明,还不能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茂川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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