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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坤华闵江等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1月18日上午,逄坤华、杭才君、闵江等人被市中院执行死刑。

  1995年,逄坤华与妇女王英因经济纠纷发生争执,持斧头将王英砍死,又用菜刀和匕首将王的尸体肢解,将尸块及头颅分别抛弃、掩埋于青岛市陵县支路等路段。

  10年后的2005年,逄坤华在铁山路24号自己经营的音像店内,又因与前来租碟的女
青年冯雅迪发生争执,持斧头将冯雅迪猛击致死,将冯雅迪的尸体肢解,运至胶州市马店镇路家村的坟地处埋藏。

  被市中院宣判死刑后,逄坤华曾经提起上诉,理由是自己主动供认了10年前的杀人经过,应该被从轻处罚。省高院审理后认为,逄坤华的犯罪手段残忍,必须严惩,遂驳回了他的上诉。

  闵江在网上认识了叶某后,通过交往知道叶某比较有钱。后来他在网上通过一个“如何迅速发财”的帖子认识了袁某,两人开始预谋抢劫叶某。2005年2月7日13时许,闵江、袁某携带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窜至青岛市四方区重庆南路叶某某家中,以暴力相威胁劫取现金人民币5.9万元。之后,两人恐罪行暴露,遂害死了叶某某的妻子和儿子。

  2005年12月17日凌晨1时30分,杭才君窜至长春路46号某户入室盗窃,被住户发现后,杭才君持弹簧刀朝被害人李某、孙某、王某等3人身上疯狂捅刺,致使李某和孙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重伤。杭才君当场劫得价值人民币1350元的财物。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抓捕过程中,杭才君从网点房上3楼跳到楼下,被当场擒获。

  案发后一个月,市中院对此案实行了快审快判快执的政策,2006年1月18日,杭才君被执行了死刑。记者当天对其进行采访时,杭才君还称自己很后悔,希望能对别人起警示作用。

  本报记者栾磊本报通讯员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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